定兴律师_定兴县律师

审判委员会是什么呢

当前位置 : 首页 > 律师说法

审判委员会是什么呢

* 来源 : * 作者 : 永顺刑事辩护律师

关于审判委员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审判委员会会议只能由院长主持

B.审判委员会举行会议时,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会议

C.审判委员会会议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其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D.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在大学从事实践性教学工作

E.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F.法官的配偶、子女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该法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答案]BDE

[解析]《法官法》已经删除了关于法官任职年龄的要求。B项错误。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但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选派或者批准,可以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协助开展实践性教学、研究工作,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D项错误。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E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