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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集团辩护词怎么写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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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集团辩护词怎么写辩护词

* 来源 : * 作者 : 永顺刑事辩护律师

在法律上面是有很多的罪种的定罪,而且法律也是有很多的条例进行处罚规定,另外根据不同的罪责会进行不同的标准处置,在1个完整的审理程序都是会有要求法官,陪审员,辩护词的要求,希望大家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有所1定的知晓。

不构成犯罪集团辩护词怎么写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了本案被告人xx家属的指名委托,征得xx本人的同意,由本律师担任秦汉合同诈骗1案的1审辩护人,现依法参与诉讼。

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仔细地研究了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多次会见了在押被告人xx,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经综合分析后认为:

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以武江检刑诉字(2005)XX号起诉书指控本案被告人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224条的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错误的,xx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行为。

为履行好辩护人的职责,切实维护被告人xx的合法权益,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第1、xx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x、x2人的钱财并将其据为已有的故意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并将其据为已有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实施了刑法224条规定的5种行为,2者缺1不可,否则不是客观归罪,就是主观归罪。 

结合到本案的卷宗材料和刚才法庭调查的情况,再进行犯罪构成的分析后不难发现: xx的行为是不符合合同诈骗犯罪的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xx对周某和熊某的钱财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并将其据为已有的故意。刚才庭审已经查明:xx虚构平安公司提供’固定保值投资服务’的产品,与x、x2人签订合同,在取得了x、x2人的20万后,将该款用于个人炒股,并且还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x、x2人利息,继续在履行他们之间的所谓协议。同时还查明:没有1份证据能证明xx在取得了x、x2人的20万后,将其据为已有不想归还,或者不能归还,换句话说,不能否定xx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因此,本辩护人认为,既然xx主观方面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其行为就不是合同诈骗罪规定的行为,因而也就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2、xx挪用的不是其所在单位或者单位客户的资金,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计划 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其犯罪的对象是’本单位资金’。本案,xx挪用的是公民个人的钱财,不是本单位资金。虽然,x、x2人以前与保险公司有业务关系,但这次没有建立业务关系,因而x、x2人在本案中不是保险公司的客户。由于xx挪用的不是本单位资金,也不是保险公司客户的资金,因而也就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第3、xx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规定:1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xx谎称xx保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固定保值投资服务’,以该公司的名义收取x、x2人钱财的行为符合高法的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

第4、xx的欺诈行为是冒用保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与周、熊2人发生投资关系,协议书签定后其按约支付周、熊2人投资收益,到期后如其不能还款,与周、熊2人形成1种民事纠纷。x、x2人不论是起诉xx所在的保险公司,还是起诉xx,法院都将依据上述事实判令xx承担返还责任,而不会判令其所在的xx保险公司承担返还责任。

理由是:

1、xx所在的xx保险公司没有’固定保值投资服务’业务;

2、x、x2人手里没有xx保险公司的正式手续、发票3、xx所签的是其虚构的xx保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协议,这个虚构的公司与xx所在的xx保险公司是互不相干、各自独立的两个公司,用民事诉讼的语言来表述,就是,这是两个民事诉讼主体。审判长、审判员,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xx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x、x2人的钱财并将其据为已有的故意,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xx挪用的不是其所在单位或者单位客户的资金,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至于xx的民事欺诈行为,应当由民法、民事诉讼法来调整,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法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xx作出公正的判决。

律 师:xxxxxxx年xx月xx日

1、结构写法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2、格式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1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案由)1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综上所述,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xx年x月x日以上就是律师之家网小编对于辩护词的相关知识的具体分享,基于这方面的知识的书写是会要求有1定的格式而且需要书写1定的事由,如果对于这方面书写的内容还有其他不理解的随时欢迎来咨询律师之家网的相关知识人员进行解答。希望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