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律师_定兴县律师

浅谈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劳动工伤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合规

浅谈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劳动工伤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永顺知名律师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 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担。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补偿。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给付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府确定。

二、行 责任:

1、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下列人员,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 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 处分:

(1)使用童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

(2)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的工商行 管理部门的行 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3)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有关单位的行 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4)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证明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者。

2、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 部门处以罚款:

(1)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不改正的;

(3)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4)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要从重处罚,具体罚款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府规定。其余各项的罚款标准由国 务 院劳动保障行 部门规定。罚款一律上缴国库。

3、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 部门提请工商行 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1)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2)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营业执照的。

三、刑事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拐骗童工的;

(2)虐待童工的;

(3)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

就法律中规定的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来看,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即民事责任、行 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但其中刑事责任是在构成了犯罪之后才需要承担的。若未成年人是已满16周岁但尚未满18周岁的话,此时属于,法律是允许单位招用的。


延伸阅读: